王伟律师亲办案例
发生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拒赔商业险,车主起诉获赔偿
来源:王伟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6-03
浏览量:994

案情简介:

马先生于2011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两车相撞,致使一名乘客受伤。马先生作为其中一方车辆驾驶员,负主要责任,对方驾驶员负次要责任。受伤者经医院治疗,花费医药费共计约8万元,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。

交通事故发生后,马先生、对方驾驶员与受伤者,经过昆山市人民法院两次诉讼,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由马先生承担该起事故75%的责任,对方驾驶员承担35%的责任。除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受伤者的交强险赔偿之外,马先生自己掏腰包,一共出了约74000元。

由于马先生的汽车不仅投保了交强险,还投保了商业险(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不是同一家),于是马先生在赔付受伤者之后,向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提起理赔申请,然而保险公司经核算,答复说:马先生赔付受伤者的74000元,保险公司只能理赔43150元,剩余30850元,保险公司不能理赔,由马先生自己承担。

马先生对保险公司的答复自然非常不满,追问缘由,保险公司做了解释,主要包括:1,医药费部分,保险公司要扣除30%的非医保用药;2,误工费部分,保险公司不能认可受伤者的收入水平;3,精神抚慰金部分,商业险不予理赔;等等。

对此,马先生表示不能接受,经几次交涉无果,马先生于是来到四维律师事务所,向王律师咨询。

王律师在审查了全部材料后,告诉马先生:保险公司的说法大部分没有法律依据,但有一些是有道理的,主要是非医保用药部分,保险公司确实可以不予理赔,但扣除比例30%偏高,可以争取少扣除一些。也即是说,马先生所赔付的74000元,绝大部分保险公司是应当理赔的,但确实有一小部分是可以不赔的。听完律师的解释,马先生表示明白,随即委托律师起诉。

之后,王律师代理马先生起诉保险公司,经开庭审理,最终判决,由保险公司赔付马先生共计约72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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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伟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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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上海四维乐马昆山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05*********77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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